白色情人节这天,日本高等法院判决:不承认同性恋结婚“违宪”!

发布者: 东瀛万事通
发布时间: 2024-03-15


中文导报讯   3月 14 日,札幌高等法院(审判长斋藤清文)对北海道的三对同性伴侣以《民法典》及其他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条款违反《宪法》为由起诉国家的案件做出判决。法院裁定这些条款 "违宪",违反了宪法第24 条第1款关于 "婚姻自由 "的规定,而且该条款 "也被解释为保障同性婚姻"。


这是在全国五个地区法院提起的六起类似诉讼中,高等法院做出的第一项裁决。这是继札幌地方法院和名古屋地方法院之后,第三起被裁定违宪的案件,也是第一起被裁定违反第 24(1)条的案件。

第 24(1)条规定,婚姻 "应完全建立在两性同意的基础上",而第 24(2)条规定,婚姻和家庭法 "应在个人尊严和两性基本平等的基础上制定"。



在日本举办婚礼的同性婚姻,之前在法律上是不能结婚的。这次高院的判决,有可能促使日本今后开展讨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判决书指出,对第 1 款的解释不仅应基于“两性”一词,还应基于其目的, 它还规定婚姻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由结合。判决书说,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受到同等程度的保障。法官指出,目前不允许同性婚姻的规定,不仅给同性伴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利因素,还 "损害了他们的个人尊严",如身份认同感的丧失。另一方面,他说没有迹象表明同性婚姻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利。


法院随后得出结论,鉴于公众舆论越来越多地接受同性婚姻,且市政伴侣关系制度并不能取代婚姻,目前的状况 "超出了议会立法裁量权的范围,违反了《宪法》第 24 条"。


关于《宪法》第 14 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规定,法院还认为,允许异性夫妇结婚而不允许同性夫妇结婚是 "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性待遇,缺乏合理性",该规定违反了第 14 条。



同性恋人们


但是,法院驳回了赔偿要求,因为不能说议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长期不立法。


《宪法》第 13 条规定人们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法院认为该条符合宪法,因为 "不能说它立即保障了作为个人权利的同性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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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藤大法官说:"(实行同性婚姻)并不意味着要求国民都统一意见。而是最好立即采取行动,包括适用与异性婚姻相同的婚姻制度",他补充道。


同一天上午,东京地方法院也在地方法院审理的第六起案件中裁定,现行制度 "违宪",违反了《宪法》第 24(2)条。


这是日本第一次高等法院“支持”了同性婚姻。3月14日在日本被称为“白色情人节”。


这也可以算是送给有情人的一份礼物了。对于这项判决,日本网友们反应分为两种,大多数意见还是认为“同性婚姻”还是要慎重,要考虑到法律影响和对社会的影响。


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现在大多数日本人对于同性恋已经持相当开放包容的态度,但也仅限于“你们开心就好”的姿态,你们相爱、同居都没有关系,又何必非要打乱迄今为止的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概念来登记结婚呢?


对此,这些渴望同性婚姻的人们也有他们的理由,那就是在日本有着严苛的“家属”概念,如果在法律上不成为亲人,那么在比如一方住院时,另一人作为“朋友”不能去医院陪伴,医生也不会向“朋友”透露患者的病情信息。


这些原因也是上野千鹤子在她的男友病重时前往登记结婚的理由,因为如果不去登记结婚,她无法作为家属来操办后事,包括去区役所各种手续。


比如3月14日这对同性恋人,在同居十年要一起买房子时,因为不是“亲人”,无法一同从银行贷款。


也有同性恋人为了成为“亲人”而办理了收养手续,法律上成为亲子关系而得以在有重大事情时从法律手续上也可互相扶持陪伴。